律师分析: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作品;4、戏剧作品;5、曲艺作品;6、舞蹈作品;7、杂技艺术作品;8、美术作品;9、建筑作品;10、摄影作品;11、电影作品;12、图形作品;13、模型作品;14、计算机软件;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