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离婚是原因是:人民法院做出生效裁判后,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将离婚判决送达一方当事人,采取登报的方式吗,予以公告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生效判决,当事人应当在相应的送达回证签字,若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人民法院可以记录情况,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一、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怎么写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生效的情形如下:
1、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2、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满足以下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二、离婚起诉被告两次缺席会咋样
起诉离婚两次对方缺席无故不出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进行判决。判决后,进行公告,公告到期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不用再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三、起诉离婚对方嫌疑女方逃避没送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传票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送达人可以向他的同住成年家属送达文书,若亲属拒绝或没有亲属的,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若当事人无住所,也无亲属的,可以采取登报等公告送达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