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请求的种类有哪些
1、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行为给付之诉通常分为积极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行为给付之诉;
4、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二、提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条件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3、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大家肯定也能看出来,民事诉讼请求的种类其实都是比较抽象的法律概念,我们需要把自己的诉求简明扼要的写在民事诉讼状当中,有些人很多时候在写诉讼请求的时候不能够准确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识,误认为民事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推断出自己真实的诉讼请求,这样的想法当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