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法修改后,我国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近日安徽省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那么这些假期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全面二孩落实后,安徽省这些假期有变化:
产假:
修订前
晚育: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128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58天
非晚育: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28天
修订后:
统一为国家规定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158天
婚假:
修订前
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修订后
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假取消=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