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债权的认定规定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均应在审查确认之列,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该异议是否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_x000D_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_x000D_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_x000D_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