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中国,行政案件的管辖权主要由人民法院行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同时,按照行政案件的性质和经济数额的大小,以及地域等因素分级管辖。一般来说,初、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审、上诉行政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特别重大、涉及两个或以上省份或自治区的行政案件具有终审裁判权。此外,对于海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的管辖也有一些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本法所称的地域划分,是指按照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或者争议标的所在地划分管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