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继承人基本信息,放弃继承的范围等。首先我国《民法典》对放弃继承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声明,即知道受赠后的两个月内。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中:第一,首要应当写明本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第二,要表明自己是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到任何的威胁、胁迫等影响自愿合法性的事实;第三,要明确所放弃的财产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
一、民法典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写明本人基本信息,意思表示真实性,财产的基本信息和分配方法和本人签名即有效。自然人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生前财产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遗嘱行为应当符合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遗嘱中重点要求应当包括自然人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正确理解自己立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在遗嘱正文写明自己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该遗嘱是基于自己真实自愿的意思,没有受到任何强迫与威胁,最后要写明遗产的基本信息和分配方法,并在遗嘱尾部由本人亲自签名与注明日期。
二、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
可以起诉,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放弃继承权是自愿的,别人不能强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