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为规范行业惩戒,加强行业监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惩戒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注协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惩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惩戒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中注协直接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惩戒委员会通过惩戒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惩戒会议)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担任惩戒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从业以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