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私吞公款向什么单位报案
挪用公款属于职务犯罪,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侦办;其它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侦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二、挪用公款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
(一)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开的认定
(一)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
(二)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