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力吗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呢
有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
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和41条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所做的规定。其中,第39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0条是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条件所做的规定;
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有关协商解除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约定管辖条款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管辖条款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约定管辖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