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包括哪些材料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房屋租赁登记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有:
1、租赁双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权属证,租赁双方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2、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有:
1.租赁双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权属证,租赁双方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2.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