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出租人应提供身份证、《房地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等材料;承租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一、房屋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房屋转租合同时应注意:
1、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大房东的同意书;
2、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房产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3、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
5、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二房东与大房东的合同约定的期限;
6、就合同终止情况达成协议。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二、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5、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6、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7、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8、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9、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0、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房屋转租民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租房合同附件。
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5、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6、当有房客来租房时,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对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保护,在租房时需在这方面应该十分注意。
7、签租房合同时一定不能大意草率,不着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