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一、房屋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材料,民事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的材料。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工商查询材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二、房子出租没有派出所登记怎样处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进行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