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各区“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申报。
(一)注册、登录
对于首次登录该系统的学生/家长,需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好之后就可以登录补贴申请系统了。
(二)填报信息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确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登录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或修正相关信息,步骤如下:
学生基本信息
监护人信息
计划生育信息
信息的保存
(1.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信息】按钮及时保存;2.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保存信息】按钮。)
信息的提交
(1.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申请补贴】按钮,系统进入信息核对页面,再次核对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2.提交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在未打印申报表、且申报时间未截止、且学校未进行初审前可进行撤销申请操作,否则需要联系学校进行退回重新申报。)
撤销申请操作如下:
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撤销申请】按钮,撤销申请后需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再按照第1步完成确认提交。
撤销申请操作后必须再次进行申请补贴及确认递交操作,否则系统就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本学期的学位补贴。
(三)确认补贴申报信息
确认提交信息后,家长需要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申报表,由家长签字确认,上交学校。
如家长在签字确认中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联系学校由学校退回重新申报。
(四)查看核验结果
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系统,在“核验结果”栏目中查看核验结果。(有家长反馈,上午申请下午就查到了审核结果。)
(五)忘记密码取回方式
可以通过点击“找回密码”通过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如手机号码失效、变换,可以直接通过人脸识别找回密码。
二、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