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建国前属于离休。所谓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注意:这里专指的是干部,而不是工人),他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付出了重大贡献,属于特殊待遇的人群,他们退休按照本人工资的100%支付,医药费按照100%报销,根据参加革命时间不同,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超过70周岁的,可以发给护理费,并且还享受书报费,交通费等等,和退休有明显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离休的人员大部分已经离世,在世的已经不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