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律师函来了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律师函是对方已经通过律师准备走司法程序,在正式起诉前所发的法律评价等信息。接收方如果按照要求完成法律责任则不会起诉,如不按要求或拒绝完成法律责任,则会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