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不还款产生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纠纷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那么法官要不要收借条借款合同的原件?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法官要收借条借款合同原件吗
原告向人民法院举证时,要提供证据的原件,所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收取借条、借款合同等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证据,如:起诉状,双方的身份或工商登记资料,借条、借据、借款合同,转款凭证。若证据不够充分,在仲裁或起诉前建议先收集证据,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来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谈话过程进行公证。
(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
(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将起诉资料送达给被告,排期开庭,法院开庭审理,审理后下达判决书。
提醒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官一般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调解结案。调解不成,则会判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收取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原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