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财产不应认为是债务人财产?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风险提示: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实施的隐瞒债务人财产信息、将财产置于隐蔽场所或者 改变财产的物理位置方式,从而使管债务人申报债务时,将尚未发生的债务进行申报的行为。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是指债务人为实现使个别债权人获得更多清偿利益或者掩盖其真实财务状况的目的,对债权人虚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管理人未对可撤销行为行使撤销 权的,该行为为有效行为。
债务人转移财产逃债怎么办?
债务人有义务偿还所负担的债务,但是不乏有人通过转移财产,财产实物化等方式逃避债务。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种方法:1、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风险提示:行使撤销权和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1、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2、对于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借款人是不是主债务人
1、主债务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承担第一位或主要责任的人。2、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为主债,因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债为从债,借款人是主债务人,保证人是从债务人。风险提示: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贷款人只能先向借款人追索,并在经法律强制执行而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再向一般保证人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