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生效,涉及到众多方面的细节问题,但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法定假日的新增和陪产假的出台。根据新规定,2023年起,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将从现有的3天增加至5天,即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端午节取消)。同时,在“生命中特殊时刻”即孩子出生、丧假、婚假等情况下,也增加了有薪的陪产假,具体天数待省级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除此之外,新劳动法还明确了加班工资、调休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加班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报酬的1.5倍,否则应当按加班双倍工资支付。调休方面,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且休息日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的相应倍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谨,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拍世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