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属于重大变动的
环保部门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处理(注意两年的追溯期),一般情况下还要和未验先投进行并罚。
2、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
(1)什么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①适用范围,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②适用阶段,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
③开展后评价的目的,监测、验证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2)如何进行后评价
建设单位自己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报原审批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法律责任
未依法开展后评价的,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