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听证会是指在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主管单位根据职权开展的某项工作的过程中,为采集广泛意见或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举行的一种程序性公开活动。在我国,听证会作为一种行政程序保障,已经在行政诉讼法等多个法律文件中规定。要求举行听证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需要保护;二是涉及制定规章、政策,需要征求广泛意见。就第一个方面而言,如果一项行政决定或者政策的实施将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例如取消或限制一项执照、降低或者停止津贴等,那么当事人可以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以便在听证会上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就第二个方面而言,如果一项规章或者政策对公众产生广泛影响,例如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政策,那么行政机关需要征求广泛意见,举行听证会就是其中一种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将会受到损害的权益必须是合法权益,而要求征求意见的规章或政策必须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此外,听证会的注意事项和程序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采取有关某项行政行为前,应当听取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