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差2.05%。
1、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差别在于利率差别,一个6.55%,一个4.5%;相差2.05%。还款方式还是等额本息,每月还款相同。还的信息最少,自然是公积金。年限当然是越短,利息越少。
年限而言,6年的话,公积金月供在3174.81元,如果可以承受,则最少利息。
2、总还款3174.81元*72月=228586.3元,利息就是28586.3元。
3、如果商贷 6年,月供3366.75,总还款3366.75元*72月=242406元,利息就是42406元。
4、7年的话,公积金月供在2780.03元,也是利息较少的。总还款2780.03元*84月=233522.5元,利息就是33522.5元。如果商贷 7年,月供2974.73总还款2974.73元*84月=249877.3元,利息就是49877.3元。
5、显然,商贷6年,比公积金贷款7年的利息还有高。所以首选公积金,年限你自己根据承受能力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