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的医改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并没有提出政府对公立医院“保工资、保福利”的全额保障政策。对此,记者7日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王俊。
王俊认为,新医改方案之所以没提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是为了防止财政资金浪费。王俊说,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服务提供与筹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医疗卫生体制,这决定了公立医院将获得比较稳定的业务收入来源,其中包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付费支出等,而这些收入已经包含了对人力成本的补偿,这是公立医院与公立学校等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最大的区别。
“所以,如果政府一方面像对待公立学校教师一样,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福利提供全额保障,一方面又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就会形成重复补助、重复保障的问题,导致财政资金浪费,不利于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王俊说。
其次,王俊认为,实现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我国现有财力尚无法承担和维系。
他指出,尽管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收入已达到一定规模,但近年来各项事业发展所需投入也在增加,此外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全球经济放缓,也使中国财政收入保持连续高速增长的势头不复存在。反观我国目前公立医疗资源却相当巨大,在医疗体系中所占比重非常高,因此,如果对所有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提供全额保障,现有财力既难以承担也不能维系。
此外,王俊认为,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也无助于医疗服务质量改进和居民健康的保障。
王俊说,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医疗服务可及性差的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政府部门。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由于财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下拨经费,医务人员大多是“国家干部”,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医疗人员的收入与工作业绩等没有关系。在这样的体制之下,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个人,都不可能有积极性为病人提供高质量服务。
王俊认为,目前,各级各类医院医生的收入差别很大,如果由财政统一工资和福利,原来高收入者会感到不满,如果要提高到令其满意的水平,财政又很难承担。长此以往,医疗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将难以建立,公立医疗服务质量势必下降,从而对居民的健康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不过,王俊建议,为了控制公立医院逐利倾向,在不能由国家拨款全额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第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第三,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对公立医院的趋利行为产生制约作用。第四,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第三方付费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