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助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街道民政事务日常工作;
2、做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和困难救助档案数字系统的操作管理。负责对本街道申请低保的居民进行调查、审核、申报;
3、面向社区困难户、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优抚对象开展民政救助、医疗救助和民政福利工作;
4、及时、足额发放低保救济金、优抚金、义务兵优待金;
5、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为优抚对象开展服务;
6、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扶残、助残工作,为残疾人生活提供方便;
7、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8、做好民政捐助、宣传和发动居民群众开展扶贫助困、救灾捐赠活动,做好社区捐助的接受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9、做好防灾救灾及灾后救助工作;
10、配合区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1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工作;
12、制定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计划,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14、抓好信息化建设,加强网格化工作管理;
15、做好星级社区创建工作;
16、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联系人:民政办主任宋爱静 联系电话:5813118
办公地址:湾里街道办事处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