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年终结转日。为确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关于2024年年终结转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每年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年终结转日。为确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12月28日(周三)17:00起暂停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及保证金解付业务。
二、请各缴存单位在2024年12月29日(周四)17:00前尽快完成未办结的公积金汇缴业务,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接受单位及个人缴款转账。
三、2024年12月30日(周五)16:00起,暂停中心柜面(含市民中心网点)、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赣服通等服务渠道的所有公积金业务受理、查询服务。
四、2024年1月3日(周二)09:00起恢复中心所有渠道公积金业务受理、查询服务。
五、根据人民银行规定,2024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贷款利率。请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时关注贷款利率变化,登录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查询最新的还款计划表,及时足额还款,以免造成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