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和刑事处分的区别是:
1、处罚适用前提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作出的;
2、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法律;
3、处罚实施机关不同,行政处罚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
4、处罚的种类不同。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5、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
6、处罚的作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进行的处罚,刑事处罚针对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分子作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