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