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没有签合同的话算是公司员工吗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如果满一年之后,劳动合同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是属于正式员工。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期限为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
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哪些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所以,用人单位还是要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以免支付一些不必要的经济赔偿。建议与员工签订三年合同,可以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一般三个月员工工作表现如何,都可以很好的表现出来,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风险较小,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员工不符合这个岗位就行。正常一个单位都想招聘一个匹配的员工,只是市场上有些面霸,确实会蒙蔽过关,所以就要经过试用期去观察,一定要利用好试用期这三个月。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既然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按照法律条文和规则约束行为,把公司制度设立在法律的框架内,把自身权益和义务都进行维护和履行。这样企业合规和员工称职,企业才能在良性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上越走越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