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2、“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4、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5、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6、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7、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8、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9、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10、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1、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12、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