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云阳县辖4个街道、31个镇、7个乡(1个民族乡),包括青龙街道、双江街道、人和街道、盘龙街道、云阳镇、云安镇、凤鸣镇、龙角镇、宝坪镇、故陵镇、红狮镇、南溪镇、双土镇、桑坪镇、江口镇、路阳镇、农坝镇、高阳镇、渠马镇、平安镇、黄石镇、巴阳镇、沙市镇、鱼泉镇、栖霞镇、双龙镇、泥溪镇、蔈草镇、养鹿镇、龙洞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