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忠县管辖19个镇、6个乡任家、洋渡、东溪、复兴、石宝、汝溪、野鹤、官坝、石黄、马灌、金鸡、新立、双桂、拔山、花桥、永丰、三汇、白石、黄金;善广、石子、磨子土家族、涂井、金声、兴峰。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八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