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有优惠?
下面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规定》(财税〔2005〕107号)第一条要求,财税〔2005〕102号文件下发之日后(含当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按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的减税政策将多扣缴的税款退还个人投资者。税款已缴入国库的,由财税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退税,并由扣缴义务人退还个人投资者。
另外,根据财税〔2005〕107号文件规定,财税〔2005〕102号文件优惠政策仅限于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所分配的股息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