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书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范围;
2、建设期;
3、中间竣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往往由许多中间项目组成。中间项目的完成时间影响后续项目的开工,制约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
4、工程质量;
5、项目成本。由于定额计算方法不同,工程造价会产生巨大的价差。以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例如,投资合同是根据初步设计总概算订立的,则合同内容对应的经批准的概算投资的投资视为工程价款;
6、技术数据的交付时间。勘察设计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和依据。发包人必须全面、客观、及时地向施工人交付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在施工合同中,由于合同形式不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也不同。在建筑安装合同中,结算方式应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竣工验收。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规范建设项目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在交接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一般有明确的要求;
11.相互合作的条件。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要求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还要求当事人相互配合,帮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通报工程情况,竣工后及时检查验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