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烧烤免不了明火,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能妥善处理好炭火,如果处理不善,火灾隐患不容小视。因为,飞溅的火星临近易燃物或是将没有完全熄灭的炭火随意处置,将会酿成大祸。露天烧烤基本都没有吸烟装置,使用的燃料多为木炭或焦炭,产生大量的煤烟、煤渣、煤灰,对空气产生严重污染。并且,晚上空气流动较慢,不易扩散,污染更为严重。小区内烧烤还会带来浓烟和噪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