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41号)中没有明确是否需要环保验收,只是说明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完成环保措施,环保管理部门将其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