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应当为农民工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被认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根据《新形势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若干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当交纳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将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诉讼等风险。
【法律依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