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人和债权转让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
3、转移的债权必须是可转移的;
4、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对其产生影响。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脱离关系,第三人取代债权人;
2、债权转让时,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附属权利也一并转让;
3、原债权人应当向新债权人提出所有债权证明,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件、电话信件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缺陷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