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
商品房预售制,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这种销售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并不多见,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客观而言,商品房预售制有利于开发商快速回笼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在房地产起步阶段,对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是,商品房预售制的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卖完房子后变更规划、降低产品品质等。同时也正由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一些开发商拿到地不久就卖起“图纸”,加剧了房地产行业风险。当然最终的埋单者,不外乎是交了房款的购房者。
如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可能当前困扰房地产业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如果是现房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就不可能出现交了房款却拿不到房子的现象。即便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也轮不到购房者来埋单。此外,近期因为降价而风起云涌的房闹现象,也就不可能出现,谁会因为买贵了一套二手房而去找房东退房?而楼盘质量也会得到更好的保证,原因很简单,现房摆在那里,质量不好就不会有人买,或者价格就会大受影响,这就逼迫开发商严格要求施工质量,杜绝偷工减料、擅自变更规划等事情。
其实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声音,在房地产业内一直没有停息过。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存在一些现实难题,比如短期内会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对开发商资金实力也是一个大考验,会促使开发商大洗牌。当前楼市库存较为充裕,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创造了较好的客观条件。而开发商的洗牌,也将有利于房地产业长远健康发展,利莫大焉。
一、没取得预售许可可以买房吗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本律师在此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卖房的情况并不少见,身为购买者,你要做的是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产,因为开发商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可能为:工程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却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不了解这些原因的情况下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极有可能导致工程烂尾、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子随时可能被拆除等后果,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