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与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可以约定的试用期不同。签订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订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可能有所不同。关于劳动合同签一年和三年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一年和三年有什么区别
1、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与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可以约定的试用期不同。签订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订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可能有所不同。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签了劳动合同有保障,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障,有劳动合同,若日后公司或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有一方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可作为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另需取证。
2、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1年后默认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