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安置房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卖出合法吗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二、卖房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
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第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
第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三、房屋合同买卖有什么要注意的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房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