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条件如下:
1、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
2、在其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人员,实施了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原则上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七条
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