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的处理方法:
1、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属于财产赠与。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回赠与财产,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很难收回;
3、如果一方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那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据、转账记录和其他证据,拒绝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