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风险提示: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仅要注意法定条件,还需要注意特殊员工如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员工不同意公司调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分情况判断。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是不可滥用。根据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造成不利的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劳动者对于工作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则立法目的无法实现。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地点、报酬等无疑是劳动合同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任意一方拟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变更都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是基于迫使员工离职的目的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员工拒绝服从调整岗位,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应该支付单倍金额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对用人单位而言,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先与员工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此外,程序上也应当注意需要合法,否则可能因程序瑕疵造成风险。
公司因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员工违纪行为轻微,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而公司采取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2、如果员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属于法定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风险提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问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侧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且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计划生育属于国家政策,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管理法律责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它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属于两种法律关系,二者不能混同。所以,一般情况下强调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况且,关于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认定,只能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均无权认定女职工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风险提示: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工能否按旷工处理?
除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复工的以外,不能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充分协商,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优先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婚假等带薪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根据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但不能按旷工处理,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该期间的工作报酬。风险提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劳动者因疫情原因,已休完年休假,单位能否安排劳动者休下一年的带薪年假?
不宜直接安排。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企业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而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跨一个年度安排休假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实际操作中提前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双方达成合意后再安排。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