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的属性不是纯粹的债权。租赁权,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租赁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的一个原因,因此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又不是纯粹的债权,我国现行法律对租赁权进行了物权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