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法院立案后,可以撤案;公诉案件立案后,不得撤案。通常刑事案件立案后,派出所会开展相应的侦查工作。经调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派出所可以给予撤案。但是如果经调查发现,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应当停止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并继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