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产品入库单是企业记录产品入库的重要凭证之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内部单据。它记录了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通过产品入库单,企业可以确保产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控制产品存货和库存量,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进行成本分析和盘点。但是,产品入库单并不属于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企业进行交易活动时产生的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凭证,比如销售发票、收据、购物小票、付款单据等。这些凭证是企业财务会计账务的基础,对于企业税收和财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产品入库单作为内部单据,不能代替外来原始凭证的作用,企业在核算账务时还需根据实际的交易情况,合法使用外来原始凭证,确保账务的真实、准确、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