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商品订购单是指企业向供应商或者客户发出的订购商品的单据,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在商业交易中,商品订购单往往是双方进行约定和确认的有效凭证,可以作为双方之间订购协议的书面证明。商品订购单还可以用于保证供应商或客户交付或收取商品,并可以作为双方之间执行合同的依据。除此之外,商品订购单还可以作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原始凭证之一。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是指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最初记录,具有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会计凭证。商品订购单可以作为企业采购成本、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用于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企业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提供依据。总之,商品订购单既可以作为商业凭证,也可以作为会计核算中的原始凭证,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际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