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工辞职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所以原劳动合同也即解除。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没用了,可以适当的保存两年留做备案,方便以后查询。也可以立即销毁。
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三十天后就解除,是否解除,要看单位是否批准,是否办理解除手续,员工是否坚持离职,是否坚持三十天后不再上班。
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就员工提出辞职一事已经批准或办理了解除手续,或员工三十天后未再上班。不能简单的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仲裁部门应当审查员工的辞职申请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的,是否存在被欺诈或者其他违法的情况,最终综合各种情况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存已经解除。不能简单的一刀切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因劳动者的辞职申请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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