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资超过五千怎么扣税?
法律分析:五千工资开始扣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就超过5000元部分征收(5000元超过5000元零元,即5000元不需要征税);超过50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2022
工资超过5000扣税标准如下:1、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税率为3%;2、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税率为10%;3、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税率为20%;4、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税率为25%;5、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税率为30%;6、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税率为35%;7、工资超过85000元,税率为45%。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交五险-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厦门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2020年工资扣税标准
2020年工资扣税标准: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计算工资扣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