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是企业所得税的两种计税方式,各有优缺点。以退税为例,无法简单以哪个计税方式退税多作为判断标准。如果企业亏损或者利润率低,选择单独计税可能更优惠,因为可以享受递延税款抵减的优惠政策。如果企业有高利润、高收入、高费用等特殊情况,合并计税则可能更加优惠。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也会影响选择计税方式的决策。例如,金融行业和保险行业通常选择单独计税,而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等行业通常选择合并计税。最后,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也会对计税方式产生影响。例如,有些地区鼓励企业选择合并计税方式,以鼓励企业集中经营和扩大规模,而有些地区则更加倾向于单独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